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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优势

发布时间:2023-12-14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研究院转让
?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优势

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优势


大家都知道现在北京研究院已停止注册了,想要办一家研究院只能收购一家了。


无论是经营范围或是经营模式,研究院和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没什么差别的。 以研究院为结尾的公司在20182月就已经停办了,而以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结尾的公司在2021年也已经停办。 但不同点可以从以下三点来看: 一、从名称上来看,研究院为结尾的公司大多数叫做企业,承担无限责任,缴纳个人所得税。 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结尾的公司叫做有限公司(有限责任公司),承担有限责任,缴纳企业所得税。 二、从名气上来看,研究院为结位的企业,从表面上看起来更大气一些,研究院都会带有一定的科研性质,对于科技、学、信息工程等行业来讲,宣传的优势于研究院有限公司。


很多朋友不了解这几种类型到底如何选择,更多的时候纠结在研究院还是研究院有限公司?哪个更好用呢?


无论是经营范围或是经营模式,研究院和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没什么差别的。但是现实情况中,有很多实际案例,是原来是研究院,后来因为发展的需要,改为研究院有限公司了(下图就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,前身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)。所以还是要看这个研究院,你到底是要做什么用,只是为了宣传推广、还是真正想运营壮大?


研究院类型:

1. 个人独资企业(无限连带责任,1个人可以注册多个)

2. 集体所有制(有限责任,两个以上股东,如果有公司法人,其占股不超过49%

3. 有限合伙(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限责任,股东有限责任。两个以上股东)

4. 普通合伙企业(都是无限连带责任。两个以上股东)


如果我们想公司法人控股或者100~%持股,只能选择研究院有限公司,研究院不可以的。


可转让研究院以及研究院有限公司资源:

北京XX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

XX大数据技术研究院(北京)有限公司

北京XX教育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

北京清X新能源技术研究所

北京XX国际教育科技研究院

北京XX企业管理研究院

中企优邦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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